2025雙北世界壯年運動會桌球暖身賽競賽規程发表时间:2024-02-04 09:40 2025雙北世界壯年運動會桌球暖身賽 暨2024第48屆國際「自由盃」長青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、宗 旨:2025雙北世界壯年運動會於賽會前期依循賽會競賽制度舉辦暖身賽事,以增加賽會曝光度及開發潛在人口提升參賽機會,並推廣全民體育、推展桌球運動及加強球友間之聯誼、增進國際間長青球員之友誼。 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。 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桌球協會、臺北市政府、新北市政府。 四、協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桌球委員會、新北市體育總會桌球委員會。 五、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桌球協會長青委員會。 六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13年3月29、30、31日(星期五、六、日)視比賽隊數酌以增加(減)比賽天數。 七、比賽地點:新北市板樹體育館(220新北市板橋區溪城路90號)。 八、參賽資格:凡國內外人士,符合各組比賽年齡規定者,均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。 九、比賽項目 (一)團體賽組 分為男子40歲、50歲、60歲、70歲、80歲組及女子40歲、50歲、60歲、70歲組,每人限報名1組1隊。 1. 男、女40歲組(限民國73年-西元1984年出生或以前出生)。 2. 男、女50歲組(限民國63年-西元1974年出生或以前出生)。 3. 男、女60歲組(限民國53年-西元1964年出生或以前出生)。 4. 男、女70歲組(限民國43年-西元1954年出生或以前出生)。 5. 男、女80歲組(限民國33年-西元1944年出生或以前出生)。 (二)單打賽組:設男子單打、女子單打 1. 40歲組(40-49歲)。 2. 50歲組(50-59歲)。 3. 60歲組(60-69歲)。 4. 70歲組(70-79歲)。 5.80歲組(80歲以上)。 以上各組年齡之計算均以年次為準,例如40歲組為民國73年-西元1984年出生或以前出生)者,餘各組類推,但球員可降組報名參賽。 十、比賽方式: (ㄧ)個人賽單打: 1. 採5局3勝制,每局11分。 2. 單打預賽採循環賽制(3或4人一組),各組取第一名進入複賽,賽事分組由大會統一抽籤排定。 3. 單打複、決賽採單淘汰制,且不舉行安慰賽。 (二)團體賽: 1. 各點採5局3勝制,每局11分。 2. 40+至60+年齡組,採五點三勝制(順序均為單打、雙打、單打、雙打、單打),單打可兼雙打,每隊報名至少4名、至多6名選手。 3. 70+至80+年齡組,採三點二勝制(順序均為單打、雙打、單打),單打可兼雙打,每隊報名至少2名、至多4名選手。 4. 預賽採循環賽制,各組取第1、2名參加決賽,賽事分組由大會統一抽籤排定。決賽採單淘汰賽制。 十一、比賽用球:STIGA40+mm(熱塑性塑膠材質)三星白色桌球。 十二、比賽用桌:STIGA球桌。 十三、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訂公布之最新桌球規則。 十四、報名: (一) 日期: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5日止。 (二) 方式: 1.掛號寄件:新北市永和區永貞路372號5樓。收件人:米湘萍小姐收 。 2.電子郵件:ami090663@gmail.com米湘萍。 (三) 手續: 採用掛號郵件報名者,填寫本會印妥之報名表(可自行影印),連同郵局匯票或電匯存根聯影本一起寄繳;採用網路報名者,請將匯款收據掃描(或匯款帳號後六碼)連同報名表寄至指定電子信箱ami090663@gmail.com;未繳報名費者,將不列入賽程 。 (四) 費用: 1. 團體賽每隊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整(70、80歲組每隊新臺幣壹仟元整)。 2. 單打賽每人肆佰元整。 3. 臺灣地區以外隊伍:團體賽每隊美金150元(70、80歲組100元)。 4. 臺灣地區以外人員:單打賽每人美金15元。 5. 郵政匯票請指名「曾兆成」為受款人,並請於匯票右下方空白處書寫寄件人姓名。 6. 電匯請匯至帳號:國泰世華銀行大甲分行帳號:113-50-604176-6 7. 戶名:曾兆成。(請勿使用ATM轉帳) (五) 聯絡人: 會 長:曾兆成0933529949 總 幹 事:黃振祥0933914575 副總幹事:米湘萍0938760162 十五、抽籤 (一)日期:113年3月16 日(星期六 )下午2時。 (二)地點:中華民國桌球協會(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901室)。 備考:凡未出席者由本會(或出席者)代抽,事後不得異議。 十六、比賽獎勵: (一) 團體賽: 1. 二隊至三隊,取二名,頒發獎牌(酌發獎金)。 2. 四隊至五隊,取三名,頒發獎牌(酌發獎金)。 3. 六隊至七隊,取四名,獎金第一名6,000元,第二名4,000元,第三、四名1,000元。 4. 八隊以上,取四名,獎金第一名8,000元,第二名5,000元,第三、四名3,000元。 (二) 個人賽: 1. 10人以下,取四名,頒發獎牌(酌發獎金)。 2. 15人以下,取四名,頒發獎牌(酌發獎金)。 3. 20人以下,取四名,頒發獎牌(酌發獎金)。 4. 30人以下,取四名,獎金第一名4,000元,第二名2,000元,第三、四名1,000元。 5. 30人以上,取四名,獎金第一名5,000元,第二名3,000元,第三、四名1,000元。 6. 80人以上,取八名,獎金第一名5,000元,第二名3,000元,第三、四名1,000元、第五名獎牌(4位)。 十七、比賽細則: (一) 應使用2024年1月1日國際桌球總會(ITTF)公告之合格膠皮,嚴禁使用不合格及變造膠皮。 (二) 參賽球員應穿著運動服裝、短褲出場比賽(禁穿白色上衣及短褲),並於球衣背面別上大會發給之姓名布。 (三) 秩序冊印製完成之後,不得更換隊員名單。 (四) 球員如重複報名,以第1次出場比賽名單為準。 (五) 參賽選手出賽必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核(證明文件必須附有照片,不可影印)否則以棄權論。 (六) 凡發現冒名頂替情事應當場向裁判提出抗議,如成立則該隊、該員喪失比賽資格。 (七) 為不拖延比賽時間,賽中得實施分桌比賽。 (八) 參賽選手應於預定比賽時間前30分到指定賽場檢錄,個人賽逾5分鐘、團體賽10分鐘不出賽,由裁判宣布棄權不得異議,比賽時間若異動,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。 (九) 大會提供中午便當,不提供瓶裝飲用水,敬請自備水壺、水杯。 (十) 本次比賽採用「摩擦係數檢測儀」,凡持顆粒膠皮選手均需採賽前檢測,檢測不通過時該膠皮將不得使用,選手不得異議。本儀器只能檢測摩擦係數,不能檢測其他狀況;請勿使用加工之違法膠皮。 十八、 罰則:凡有冒名頂替者,該隊、該員喪失比賽資格,比賽成績不予列入,該隊(員) 1年不得參加本會舉辦之比賽。 十九、申訴 (一) 比賽爭議如規則無明文規定,以裁判及審判委員會為終結。 (二) 申訴應於問題發生20分鐘內,由領隊或教練簽章提出書面申訴,並繳納保證金新台幣貳仟元整,送審判委員審查,經判決無理由時,沒收保證金充當會務基金。 二十、保險:比賽會場設有醫務組並投保意外險,惟各隊隊員出賽時請衡量個人之身體 健康狀況,身體不適者請自勿出賽,如勉強參加比賽致發生任何事故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。 二十一、本屆比賽邀請國內、外對桌球有興趣及具高水準技術桌球好手參賽,共襄盛舉。 二十二、本規程經中華民國桌球協會113年1月2日中桌協字第 1130000001號函核准辦理,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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